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建锋)四川渠县人民法院以扎实推进县委“三重”工作为契机,以司法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结合辖区实际,强化人民法庭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为辖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树立大局意识。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审理好农村多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及时化解农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安定的社会秩序,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狠抓调解结案。不断探索和完善调解工作方法,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机制。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形成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诉讼调解与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落实为民措施。积极落实各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引、举证指导等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审理方式上,建立社区法庭、村社法庭,就地开庭审判;还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利用巡回法庭巡回办案。在送达方式上,根据农村劳作的特点,选择在非上班时间加班加点进行送达,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加强法制宣传。选择典型案例,运用墙报、宣传栏、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涉农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