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通讯员 吴振东)吉林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法庭承办一件不普通的离婚案件,病危在床的原告宋某提起与被告李某离婚之诉。
经查,宋某是靖宇县退休教师,宋某与李某系再婚一起生活在靖宇县那尔轰镇。宋某病危后,其原配长子将其接到位于乡下的家中照看,为宋某看病其长子已经负债数万元,宋某有意将其死亡后的一次性抚恤金留给长子偿还债务。案件办理期间,宋某长子不幸死亡,宋某由长儿媳照顾,更激起宋某以离婚的方式处理死后个人财产的意愿。
案件承办初期李某强烈反对宋某的离婚请求,李某与宋某儿媳冲突更是难以调和,经过细心阅卷,再4次巡回审理,承办人发现李某不同意离婚的原因并非是经济原因,而是对宋某儿媳对其不敬而不满,在承办人的耐心劝说下,宋某儿媳对李某表示歉意,李某同意与宋某离婚,案件圆满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