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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要求不断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
作者:朱 建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数583  更新时间:2008/8/23 8:35:2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采取务实措施,全面提高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广大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
  《意见》共9条40项,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不追求“大而全”,而是把握“求真务实”这条主线,立足当前,明确举措任务,注重可评可考,突出现实针对性、可操作性,突出队建措施细化、实化,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抓出实际成效。
  就当前全国法院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把这一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与切入点,坚持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主旨,通过专题研讨、分析整改、巡回宣讲等形式,切实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的八个基本论题,要求各级法院仔细研究确保学习讨论质量的检查验收措施,以高级法院为单位组织讲评。要求年内各高级法院至少要举办一次中级法院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研讨班,各中级法院至少要举办一次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加强班子建设对于把好政治方向、带好法官队伍至关重要。要以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为切入,坚持把理论学习和研讨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每年都要立足分管工作选取专题,拿出一份有质量的调研成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层层谈心,从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学习新知识、打开新视野,不断经受新历练、积累新经验。要求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机制,把管好队伍作为硬性指标纳入考评范围,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考核评价结果要同争优创先、交流轮岗、提拔任用联系起来,作为重要依据。
  《意见》体现了队建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改革导向,提出要建立完善司法考评体系并全面推开。对这一体系的基本定位是,坚持审判执行工作与综合行政工作统分结合,在完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明晰部门和个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建立一套与之相应的量化的考核机制,借助法官业绩档案等载体,对法官司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使组织考察有充分依据、个人努力有正确方向、群众评价有明确标准、监督指导有统一尺度。依据这一思路定位,《意见》对设立考评机构、实施岗位考评、建立业绩档案、落实案件评查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司法考评体系将首先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试行,待成熟后全面推开。推行这一体系,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在加强自身法官队伍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就做好人员分类管理相关工作、民诉法修正案施行后的组织人事应对、推动解决基层法官断层、短缺、流失等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其中,推动解决基层法官断层、短缺问题的各项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意见》还就强化法官教育培训、建立巡视和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和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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