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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因被告未交保险闹法庭,法官依法调解安其心
作者:张锦乐  文章来源:fzkx.org  点击数587  更新时间:2014/3/27 11:29:58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news

     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锦乐)近期,新疆阿瓦提县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于肇事机动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受害人认为其损失无法从肇事者处得到及时赔偿,庭审情绪激动哄闹法庭。

   庭审时艾某眼泪汪汪的说,由于被告的车没有投保交强险,自己已经住院一个月,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但是赔偿款到现在也没有拿上,住院费都是自己缴纳的。经过询问被告,其车辆确实没有投保交强险。原告情绪一直非常激动,无法平静下来,通过多方劝解其情绪稍加稳定。法官耐心的说,你先不要激动,我国法律是有规定的,你的损失一定可以得到赔偿,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听到法官解释完,艾某的情绪已经完全稳定下来了。被告抱着头一声不吭的坐在那里,是那般的无助。原告的情绪是平静了下来,但是巨额的赔偿款,以被告现有的经济能力根本一时无法解决。法官沉默片刻,询问被告是否同意赔偿时,被告毫不犹豫的说了一句,我愿意赔偿原告的损失,一直还在强调说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而我的车没有投保交强险,我愿意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希望原告给我一定的期限。这时这个案件已经缓和了很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稳定下来,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也就付款时间进行了约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其都露出的微笑。

    该案从庭审哄闹法庭到最后的握手言和,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有车一族,在无法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时,为了自身与他人的利益能得到及时的赔偿,在机动车上路时,一定要投保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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