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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躲债,法院判决共同偿还
作者:李度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480  更新时间:2014/4/15 11:31:0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李度 )董小娜、罗军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见这几年许多农民承包土地种植棉花发了财,于是决定也种地捞一把。

    2012年12月份,董小娜、罗军夫妇在新疆阿瓦提县唐木托拉克乡承包了200亩棉花地,到了春耕时节,才发现没有资金购买农资。于是向其好友张小源提出借现金20万元,并承诺年底连本带利一次还清。由于平时两家关系一直很好,于是张小源一口就答应了,将20万元现金一次性交给了董小娜。

    可是令从来没有种植过棉花的董小娜和罗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种棉花并不是他们当初想象的那样简单----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放苗、什么时候浇水、什么时候打顶他们全都是外行。另外,种植200亩棉花并不是一个工程,凭借小两口肯定是不行,需要雇佣民工,可他们又不会管理。所以,眼看人家种棉花都挣了大钱,可轮到董小娜小俩口,不但没能挣上钱,硬生生是还亏进去了十来万。

    想到当初从张小源处借款时约定到秋天收获棉花后一次性还清借款本息21万的承诺,董小娜和罗军就发愁。小两口心想,这钱现在看是还不上了,如果张小源要还钱怎么办呢?小俩口经过合计、心生一计:“假离婚躲避债务”。二人经过秘密协商,达成了假离婚的“君子协定”。2013年1月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张小源听说董小娜与罗军离了婚,心里急了,忙找二人索要借款,董小娜与罗军相互推萎不肯还钱。张小源无耐之下,一纸诉状将董小娜、罗军告上了法庭。

    董小娜、罗军在法庭上都辩称,他们已经离婚,对夫妻共同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精神,夫妻离婚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仍应当共同偿还。于是作出判决:判决董小娜与罗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张小源借款及利息共计21万元。

    董小娜与罗军接到法院判决,羞愧地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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