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严如国)人一旦沾染上酗酒、赌博等恶习,无异于在悬崖绝壁上跳舞。亲友妻子反复规劝,酗酒赌博恶习不改,最终妻子要求与丈夫离婚。8月26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李玲与被告马军与2009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4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妻子李玲跟随丈夫马军到阿瓦提开饭馆做生意。2010年6月24日,生育女儿马雅萱。
由于夫妻俩踏实肯干,所经营的饭店生意不错。随着两人的小日子过得日益红火,丈夫马军却与社会上的某些人交往,逐渐沾染上酗酒及赌博不良恶习,两口子时为此发生争吵,但丈夫马军事后仍我行我素,妻子李玲在多次苦劝无效情况下,于2014年6月将丈夫马军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丈夫马军婚姻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玲与被告马军于2010年4月20日在阿瓦提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证。2010年6月24日生育一女马雅萱。共同生活期间在阿瓦提县锦绣花园4号楼1单元302室购买住房101.93平方米,因购买该住房在阿瓦提县农业银行贷款130000元;在阿瓦提县绿景花园经营麦扎回民饭店因经营该饭店在宏源超市所欠货款168500元及2014年未交纳的房租20000元,在经营该饭店期间在外未收回的债权有50000元。被告马军的哥哥马光明从原、被告处借款20000元;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从原告的姐夫、弟弟及母亲处借款65000元。因被告马军在经营该饭店期间每天喝酒,酒后该饭店无法正常经营,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两人无法共同生活。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李玲与被告马军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被告马军于2014年6月30日前搬离原告李玲所居住的房屋;二、婚生女马雅萱由原告李玲抚养,被告马军于2015年开始每年支付10000元的抚养费,该款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三、位于阿瓦提县锦绣花园4号楼1单元302室的住房101.93平方米归原告李玲所有,该房屋在阿瓦提县农业银行的贷款130000元由原告李玲负责清偿;在原告姐夫、弟弟及母亲处的65000元债务由原告李玲负责清偿;四、位于阿瓦提县绿景花园的麦扎回民饭店由被告马军负责经营,该饭店在宏源超市的168500元的货款及该饭店2014年未交纳的20000元房租,由被告马军负责清偿;该饭店未收回的50000元债权及在被告哥哥马光明处的20000元债权,合计70000元由被告马军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