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欺诈他人被判刑,男子后悔耍聪明
作者:西日艾力…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429  更新时间:2015/6/8 10:04: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西日艾力·艾合麦提)近期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欺诈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艾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6个月执行,并罚款10000元。

    艾某某2013年5月15日寻找打猎目标在阿瓦提县驾校门口闲逛时看到了来驾校报名的阿某某。艾某某主动找阿某某了解情况后告诉阿某某“自己能把阿某某去世的大儿子名下的驾驶证办到小儿子名下,而且这仅需要4000元,也不需要在驾校学习”。头脑简单的阿某某听到后觉得这个生意可以做,而且儿子也不用来驾校,因此现场给了艾某某2000元。15天后艾某某主动联系阿某某告诉他可以来拿驾驶证。阿某某找艾某某拿到驾驶证后又给了艾某某2000元,此时阿某某认为这个驾驶证是真的。

    之后艾某某以同样方式行骗,承诺开某某能把已去世的赛某某的驾驶证办到开某某名义下,并从开某某处收取了16000元。

    直到案发被公安机关揭开可恶的一面后,艾某某主动偿还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且表示以后会改过自新,绝不耍小聪明骗钱。

    温馨提示:持伪造驾驶证上路被视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处罚时不会考虑主观方面你有没有意识到驾驶证被造假。法律规定首次申领驾驶证务必通过正规驾校学习,考试合格后才可以依法授予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