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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竟讹错了人
作者:王 晴  文章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数502  更新时间:2008/8/26 11:56:5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本报讯(王 晴) 自以为抓住了对方的把柄,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敲诈,岂料同伙搞错了对象,竟敲错了人。日前,魏炎、蔡小春、许松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常州戚墅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月底,犯罪嫌疑人魏炎从同事那里得知住在同村的王某有盗窃摩托车的嫌疑,就想敲诈他一笔,并将这一想法告诉了几个同乡。
  3月2日晚8时许,魏炎、蔡小春、许松等人来到王某所住的地方。因魏炎和王某曾见过一面,怕被王认出,魏炎便没有下车。蔡小春等人来到王某住处,叫了几声王某的名字,过了一会,一男子走出。蔡小春、许松等人都不认识王某,见到这名男子后,就立即上前将他蒙面拉往车上。半路上,魏炎见此人发型、声音不像王某,才知道了蔡小春抓错了人。魏炎、蔡小春等人竟将错就错,将该男子带至某旅馆内,采用殴打、戳捅等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张某承认盗窃摩托车,画押签字,当场劫取人民币3000元,并向其家人索取人民币1万元,得知其家人报警后,遂将张某释放。经鉴定,张某双下肢构成轻微伤。魏炎等人被抓获后,对伙同蔡小春等人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魏炎、蔡小春、许松或是累犯,或有前科,且明知犯下重大罪行,依然实施,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也较初犯、偶犯严重。善恶一念间,如何把握好自己,正确面对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其实是我们每个人都该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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