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通讯员 李兆惠 丁晨宸)包工头在没有取得承建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大胆和受害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诈骗保证金十万元。2月16日,涉嫌合同诈骗的胡某被包头铁路公安处乌海车站派出所查获。
嫌疑人胡某,重庆人,于90年代初期到了内蒙古乌海市,期间一直以承包工程为生,赚了不少钱,成了村子里的“风云人物”,可今年生意却格外冷清,求财心切的胡某想到了2015年5月16日,受害人王某与嫌疑人胡某一同吃饭,胡某谎称承包到了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原物资局院内的土建与水电工程,与受害人王某签订《扩大承包劳务合同》和《水电暖安装施工合同》,并收取王某保证金10万元。合同签订之后,王某很快就联系到了施工人员,可谁曾想到了施工地点后竟然被告知该工程还未外包,嫌疑人胡某也失去了联系,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立即报了警。
经讯问,嫌疑人胡某对其欺诈实施供认不讳,现包头铁路公安处乌海车站派出所正在与上网单位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