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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县检察院“八化”绘就辉煌
作者:王枭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571  更新时间:2016/6/2 11:22:1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枭  裴秀兰)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出炉,云南镇雄县检察院榜上有名,被最高检命名表彰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成为全省受表彰的8家基层检察院之一。这是镇雄县检察继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表彰为“首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以来,再次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镇雄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八化”方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继承革命传统,弘扬老区精神,艰苦奋斗,砥砺奋进,绘就辉煌。2013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检察工作跃居全市第一名,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成为镇雄县首家国家级文明单位。

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持续推进检务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多项指标跃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近三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5件103人,挽回经济损失550余万元。其中,反贪大要案占88.9%、反渎大要案占75%。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被省检察院号召学习,广西横县、云南文山等16家检察院先后到该院交流学习。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看、审、录分离”,认真推行“侦、捕、诉一体”,既规范了司法,保障了安全,又强化了监督,达到了配合,实现了查办职务犯罪移送起诉率100%、审查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的“三个百分百”要求。二是以维护稳定为己任,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零错漏。三年来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24人、起诉2247人;不捕278人、不诉50人,回访帮教失足青少年299人。工作中,坚持“三通三定”,即在强化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与侦查、审判机关进行“情况定期通报、重大案件通气、疑难案件通力”,形成打击合力;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定案到人、定质量保证、定时间办结”,落实工作责任。通过“三通三定”,实现案件在检察办案环节“无错捕漏捕、无错诉漏诉、无超期羁押、无超时限办案、无刑事赔偿、无无罪判决”“六无”目标。三是强化监督敢担当,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三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撤案13件;追捕追诉漏犯149人、漏罪101起,其中追诉的故意杀人犯陈某被法院判处死缓。对1608件案件实行“三书”会审,提起刑事抗诉8件,改判率为100%。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行为59件59人,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原看守所民警涂某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解及息诉民事案件19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8件,为4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3万余元。

以素能提升为重点,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一是坚持素质强检,提升司法能力。坚持把建设过硬班子放在队伍建设首位,规范了党组议事、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制度,狠抓落实不放松,使党组班子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核心。深化创先争优,每年均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诉讼监督能手、矛盾化解能手评选,大力营造了全院上下 “比学赶超”的氛围。狠抓能力提升,通过岗位练兵、素能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二是坚持从严治检,促进廉洁执法。始终坚持“严是爱、松是害”的治检理念,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以铁的纪律维护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多年来,没有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没有一票否决情况。三是坚持文化育检,激发机关活力。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建成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文明兴检、科技强检五大版块的检察文化长廊和反映检察机关及检察工作发展沿革的院史陈列室。打造“坚韧秉真求正,崇法昭理拓新”的镇检精神,激励干警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编撰完成《镇雄检察志》,准确、全面记载本院60年检察史。创办《镇检文苑》,为干警交流学习提供平台。成立摄影、乒乓球、篮球、太极拳和舞蹈等兴趣小组,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强化新媒体运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拓展宣传平台。四是开展志愿帮扶,提升机关形象。认真做好挂钩扶贫,干警主动捐资、单位协资3100余万元,用于挂钩村乡村公路硬化、林产业发展、教学楼、教师宿舍、学生食堂的新建和改建。坚持精准帮扶,92名干警结对困难群众808户,适时慰问,真情帮扶,授人以渔。鼓励干警参加公益事业,三年干警无偿献血6500毫升,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792人次,向灾区爱心捐款28402元。

    以督促执行为重点,持续推进管理科学化、信息化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围绕日常管理,制定实施了涵盖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明创建、检务保障等方面的制度39个778条。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对案件定期集中评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探索检察环节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机制,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等部门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三是强化督察,改进作风。研究制定《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制度》,成立了由纪检、政工为主体的检察督查领导小组,经常性对出勤、电脑使用、警车停放、财务纪律等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有效减少了迟到早退等作风拖拉现象。

以强化应用为重点,持续推进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一是强化信息网络建设。以统一的检察管理系统软件为平台,突出抓好信息网络的建设规划、信息网络管理维护、信息技术人员培训和信息技术应用,着力提升检察干警信息化工作能力,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三年来,对63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办案系统办理批捕案件1019件、起诉案件1003件,促进了办案效率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二是强化执法办案装备建设。以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为重点,购置执法记录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手机取证系统等设备,加强侦查指挥、证据收集、安全防范等装备建设,执法办案科技手段和设施体系有效完善,执法办案科技装备更新升级步伐加快,为规范、高效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设备保障。

    镇雄县检察院坚持“八化”方针和目标导向,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辛勤的耕耘,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崭新路子,为镇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县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六大发展战略”、毫不松懈强化“七项保障”的新征程上,镇雄县检察必将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善做善成,为完成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构建更加安全稳定、更加和谐有序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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