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通讯员 魏芸、丁卜海)“你们都是亲兄弟,是一辈子的亲人,无论你们之间在之前有多大的隔阂和矛盾,今天都请放下成见,握手言和吧!”近日,在新疆哈密市法院民二庭金向杰法官的耐心疏导和劝解下,一起亲兄弟因公交车运营补贴产生的纠纷成功被调解。
付家两兄弟早年做起公交车运营生意,付大哥与哈密公交公司签订公交车线路运营合同,运营城市公交线路,但实际运营人为付小弟。随着国家政策不断变化,各项补贴却让两兄弟在运营期间就燃油补贴和老年人补贴的发放产生纠纷。
付大哥认为,付小弟运营的车辆是自己出钱购买的,所以该笔钱款应归其所有,而且弟弟之所以能够运营线路也是基于自己与公交公司签订了运营合同。但付小弟则认为,哈密地区公交线路补贴政策规定,燃油补贴和老年人补贴应该由实际运营人领取,而自己是实际运营人,该笔费用应由自己领取。
两兄弟争执不下,索性起诉到法院。案件中,付家两兄弟从未签订过任何书面合同,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付大哥承认弟弟确实为线路的实际运营人。考虑到哈密地区公交车运营补贴对象为实际运营人的规定,主审法官打算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确定了案件的调解思路后,法官通过两次背靠背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哈密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向付小弟支付燃油补贴和老年人补贴共计76135.18元,付大哥也通过法官的讲解,理解了法官的调解意见。
付小弟拿到手的这7万多元补贴,不仅仅是一笔案款,更是对两兄弟之间的血浓于水的亲情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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