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张新云、姜泓宇)郭某与李某因儿子的25万元死亡赔偿金被其女友高某占为己有,在向吉林靖宇县法院起诉拿到要求高某返还死亡赔偿金的判决后,2013年8月郭某夫妇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解,高某用自有房屋抵顶给郭某。该房屋因高某贷款而抵押给了某银行,由于高某没有按期偿还贷款,某银行另诉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执行高某抵押的房屋,至此两个案子都进入到执行不能境地。
今年,靖宇县法院在开展百日执行活动期间,将高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出打工的高某因生活拮据在向当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被拒绝后,才知道自己已经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高某主动与靖宇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在了解到失信被执行人有种种不利后果时,高某表达了履行还款义务的愿望,并于7月24日到房屋抵押的银行偿还了逾期本金及利息32000元,同时承诺剩余钱款将如期偿还。等高某履行完还款义务后,此房屋便可用于完成郭某的执行要求,两个案子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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