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9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群众可以直接登陆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西交民巷23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法律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