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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游玩为名,步步引诱起色心
作者:唐露露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6422  更新时间:2016/10/26 2:47:2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唐露露)因法律意识单薄,为了追求女孩,讨女孩欢心,以兜风为名,约女孩出来。但在游玩途中,色欲熏心,犯下了害人害己的事。近日,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为满足性欲,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的刑事案件。

【案情】

    2016年3月初,最近朱鑫有点烦,看着周围一个个结婚,而自己不仅学历低,工资低,更没什么手艺,找对象结婚成了大难事,再加上家里人催婚,自己心里更不好受。

    这天百无聊赖的朱鑫通过手机陌陌软件随机搜索着周围的姑娘。突然眼前一亮,看到距离自己不足一公里漂亮妹子李婷的头像,随即满怀希望的发出好友申请。正在上班的李婷,看到手机提醒有好友申请,并且对方头像显示是一个长相不赖的小伙子,毫不犹豫的通过了好友验证,二人便开始了网聊。

    2016年3月11日凌晨3时许,不满足于只是手机聊天的朱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以泡脚为由将李婷约出见面,不喑世事的李婷满怀欣喜的答应。随后,朱鑫驾车到阿克苏市某娱乐城接下班的李婷,又以兜风为由将车开至阿克苏市西大街西湖的路边湖路墓地围墙边。这时陈婷才反应过来,马上问朱鑫来这干什么。此时,叶某露出了他的真面目,不顾陈婷反抗,向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陈婷扑了过来……

    吓坏的李婷当时没有敢乱动,事后半小时缓过来劲的李婷才给朋友打电话报的警。害怕恐惧的朱鑫在李婷报警后,强行将其从车子里拉出来,然后自己就开车回厂子里。直到警察的到来,才把睡梦中的朱鑫唤醒。

【裁判释法】

    被告人朱鑫为满足性欲,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当予以惩处。公诉机关与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意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判决如下:被告人朱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有话说】

    承办该案的法官对笔者说,其实这起强奸案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是本案中的陈婷太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了。假如陈婷不在陌陌上随便加不熟悉的陌生人的话;假如不和刚认识的人出去游玩的话……陈婷就不会被强奸了。(文中朱鑫、陈婷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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