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法律界代表委员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法制网记者 蒲晓磊
“政府工作报告里的法治内容太多了!”
当《法制日报》记者问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您最关注的法治内容”这一问题时,法律界代表委员都会在采访中说出这句话。
“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
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法律界代表委员读出了自己最关注的法治焦点。
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工作报告这样提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认为,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一脉相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府既要贯彻好宪法的精神,又要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通过贯彻执行好宪法宣誓制度、举办好宪法活动日等举措,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沈开举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迎新说:“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作为‘三位一体’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期待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同时,发挥政府引导群众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带头辐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建议,提升政府执政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关注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评估制度实施中法律风险的识别、监测、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的健全,切实化解重大风险。
制图/高岳
权力不能滥用不能不用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认为,政府审慎行使权力,在报告中多处都有体现,例如: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等。
“长期以来,人们的注意力多集中在限制公权力上,对于政府滥用公权力的现象一直比较关注。报告提到,‘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来说,为人民干事是天职、不干是失职’,这就表明,权力不仅不能滥用,也不能不用。可以预见,对于行政不作为这种消极违法行为,将会成为今后的关注重点。”厉莉分析。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
对此,吕红兵建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这一制度提升到法律层面。同时,进一步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把人民建议征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三驾马车”,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由于所处行业不同,代表委员的法治解读,不仅看到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共性,还看到了个性。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过去成就的取得和未来的发展都离不开法治,身处其中的律师行业有着广阔的平台和巨大的发展机会。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律师行业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公共法律服务除了满足人们一些特定的法律需求之外,本身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律师行业还承载着宣传法治、服务社会的重任。”王俊峰说。
李迎新期待政府与法院能够更加良性的互动,“建立信息互享、开放透明、协作顺畅的合作机制,在解决执行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此,厉莉认为,在知识产权领域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意义重大。
“一直以来,在知识产权领域,通常是以补偿性赔偿为原则、惩罚性赔偿为例外,这种做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仍然稍显不足。如今,报告强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示出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必将有力地推动科技创新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厉莉说。
法制网北京3月6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