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宜春讯(廖华英、记者李光明)2006年7月左右,彭某、林某、毛某等人欲共同出资购买丰城市董家镇平安煤矿,因该矿发生生产事故,开工令被丰城市煤炭安全监督局扣押。甘小平虚构自己和丰城市政府市长是亲戚关系,彭某等人便委托其疏通关系拿出开工令。
之后,甘小平多次以找丰城市领导帮忙拿开工令等为由,从彭某等人处骗得人民币56万元,并于2007年9月外逃,公安机关于2008年1月13日在缅甸将其抓获。9月5日,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