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记者 陈宇 通讯员 聂艳18:15报道 来自新疆的邓某某,伪造军人证件,穿戴军人服饰,冒充军官骗财骗色。渝中区法院今天透露,该院一审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邓拘役四个月。
据了解,2007年7月,被告人邓某某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处处长的身份,骗取被害人张某某的信任后,与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被告人邓某某于同年12月冒充前述相同的军人身份,在本市渝中区骗取被害人王某的信任后,与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08年6月26日,公安机关接被害人王某报警后,在本市渝中区大黄路将邓某某捉获,并查获其作案用假军官证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某目无国法,冒充军人身份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邓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一定悔罪表现,审理中被害人张某某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可对被告人邓某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国防利益,保障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声誉和正常活动,依照《刑法》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