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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有工程承包骗钱获刑
作者:徐晓明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540  更新时间:2008/10/25 8:54:5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上饶讯(王海波、记者徐晓明)汪某原系鄱阳县建筑公司职工,自2007年1月4日起任江西丰华葛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某在没有资金,没有办理用地许可和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诱骗他人前来洽谈,先后与黄某、杨某、宁某、郑某、邓某签订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骗得5人合同履约金共计20万元。2007年5月和7月,汪某又以借款为名,骗取杨某1万元,郑某5万元。

  经鄱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汪某不服提出上诉。21日,经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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