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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全面停产
作者:高明  文章来源:《云南法制报》  点击数493  更新时间:2008/11/14 10:53:5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云南法制报》报道 (记者 高明) 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省红河州发生的刺五加注射液严重不良事件的阶段性结论。
  据介绍,今年10月5日,我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使用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达山药业公司)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
  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我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10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卫生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云南、黑龙江两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原因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今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完达山药业公司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完达山药业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销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被雨水浸泡药品的部分样品中检出多种细菌。此外,完达山药业公司包装标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完达山药业公司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包装标签管理不严,提供包装标签说明书给销售人员在厂外重新贴签包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完达山药业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应按假药论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一、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完达山药业公司全面停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二、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建议该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责任。
另据介绍,目前,我省公安部门已全面介入调查,已对涉嫌的完达山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多人刑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张某等人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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