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不付钱,反劫卖淫女 武宁一男子抢劫被起诉
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 近日,江西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武宁县宋溪抢劫黄金戒指、手机及300元钱的陈某提起公诉。 2007年12月,陈某到武宁县城一发廊嫖娼,因没带钱,就以手机作抵押在卖淫女冯某处“过夜”,发现冯某手上戴有2枚黄金戒指和几百元现金,陈某就产生了抢劫冯某的念头。次日早上,陈某同他去拿嫖资为由将冯某用摩托车载到去宋溪路上一偏僻处,威胁冯某将身上的300元钱、2枚黄金戒指及手机交出后潜逃。
数月后陈某回家时被公安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