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 俞某、方某、姜某是湖南省平江县农民, 2008年11月30日凌晨,三人来到武宁县城有色金属化工厂门口,将张某价值17万余元的华晨金杯面包车盗回平江。武宁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在平江将三人抓获归案。
俞某三人归案后交代了2008年11月6日凌晨在修水县城服装城内,三人将祝某一辆价值24000元,车上有财物价值6000余元的长安之星面包车盗走,返回平江途中因车抛锚,将车丢弃于路边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己经移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们三人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