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孙伟)李某和熊某本是夫妻,为赚钱快速致富,二人强迫他人到重庆丰都发廊卖淫,却不料,钱还未赚到,两人却双双进了看守所。 2007年7月20日1时30分,丰都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值班室接指挥室出警指令:在三合镇某酒店811房间有一李姓女子被人劫持,要求立即出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该酒店811房间,但无论如何里面的人都不开门,民警遂撬门而入,发现里面有两男三女共5个人。民警就将这5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最终发现这是一起涉嫌强迫卖淫案。 原来,这5人中,李某和熊某是夫妻,二人均是四川内江人,平时住在丰都,无正当职业。7月14日二人接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镇一个外号叫“东东”的电话,称他手中有小姐,让二人去带回丰都卖淫,利润平分。李某和熊某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捷径,就于7月15日赶到内江,16日下午与“东东”见了面,“东东”就将候某和黄某介绍给他夫妻二人。当天下午3时许,李某和熊某以1500元的价格包了一辆出租车,和候某、黄某一起赶到了丰都,住在铜钱公寓。候某和黄某不愿卖淫,但李某和熊某对二人拳打脚踢,收缴了候某和黄某的身份证以及银行卡,并用言语相威胁,迫使候某和黄某在7月17日、18日、19日分别在三合镇新凯路两发廊进行多次卖淫。候某和黄某卖淫时李某就在外面监视,卖淫的钱则统一由李某与发廊老板每日一结算。候某眼看无法逃脱,一次卖淫后就借了嫖客的电话向她男朋友谢某求救,谢某又委托他丰都的一个朋友刘某帮忙解救。刘某就带了几个人到发廊找到了李某,要李某拿5000元私了,李某不同意。这样刘某就将李某夫妻以及候某、黄某都带到了该酒店811房间,并向李某索要5000元。李某也不笨,她在假装打电话向朋友借钱时,就巧妙的将此信息发送给了她的朋友,她朋友就报了警,这样就有了本文开始的那一幕。 目前,李某和熊某因涉嫌强迫他人卖淫被丰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