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袁相峰 王磊)无业游民邱某以雇工为名,纠集陈某、余某、杨某等5人,先后多次盗窃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基站机房内的备用电瓶。2008年4月24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邱某、陈某、余某、严某、杨某、叶某、焦某。
2008年3月19日晚上零点许,邱某事先采点,以黑夜作掩护,邀集陈某、余某、杨某三人,驾车到该县宋溪镇南皋山移动基站,采取开门入室的方式进入机房内,将停电时备用的48只电瓶全部盗走,正当四人开车离开时,被武宁县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当场发现,陈某被接报后的公安人员抓获。
以邱某为首,以陈某、余某、严某、杨某、叶某、焦某为成员的盗电瓶团伙,自2007年11月份起,趁夜深人静时采取打洞、开门、撬窗入室的方式先后在武宁、修水境内作案12起,盗取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基站机房内的备用电瓶528只,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该团伙人员除邱某在逃外,其余均相继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