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2009年2月6日,江西武宁县检察院对在武宁县城4次盗窃烟酒11800余元的周某提起公诉。
周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贼心又起,于2008年10月17日晚潜入武宁县城小肥羊火锅城偷走香烟21包,白酒80瓶。隔日,周某又潜入景鑫超市和红红超市,偷走香烟203包。过了二天,周某潜入赖氏招待所旁一小超市,偷走香烟20条。第二天周某到修水销赃时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等待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