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近日,江西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对随意殴打他人的郑某、戴某提起公诉。
2008年11月10日凌晨,郑某到武宁县城华宁夜宵店买夜宵,被手上端了一盘炒粉的潘某不小心碰了一下,郑某勃然大怒,打电话叫来戴某等人教训潘某及其同伴向某、段某三人。于是,戴某等人上前把桌子一掀,对着潘某三人大打出手,郑某也上前殴打三人,致潘某三人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的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