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近日,江西武宁县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无证驾驶“病车”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
53岁的黎某是武宁县官莲乡一农民,2008年8月20日清晨无证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二轮摩托车,从家里前往官莲集镇,途经鲁溪至官莲线九黎岭大山下路段,将在道路上行走的卢某撞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武宁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己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属自首,且己赔偿被害人家属110000元,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