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民警强闯民房 老太被吓病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331  更新时间:2009/3/16 14:24: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4日下午,68岁的湖北老太邓婆婆得了急病,躺在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被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几乎不能动弹。家属称,3月10日下午4点,邓婆婆一人在家,中山市公安局5名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强行冲进邓婆婆家抓捕疑犯,邓婆婆惊吓过度,当天送医院急救。目前,中山市警方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警察骗门而入 

  邓婆婆来自湖北,数年前就跟随女儿、女婿,住在深圳市福田区一栋居民楼某单元301房。3月10日下午4点左右,一个光头的陌生男子突然敲门,自称是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要检查证件。邓婆婆不认识光头男,隔着防盗门给他看了身份证、深圳居住证、深圳老年证等证件,但光头男说证件可能有假,要求进门验证。邓婆婆刚将门打开一条小缝,突然一伙人就强行冲进屋内。 

  邓婆婆吓瘫在地,大喊:“救命!有坏人!”有两人冲进卧室内,并掀起床单看床底,还动手拉动床底的贮物箱检查。邓婆婆以为抢劫,本能地想去阻止。另外两人使劲扭住邓婆婆,不让她动弹,站在旁边的光头男还朝邓婆婆凶狠地吼:“喊什么喊!”这伙人将厨房、厕所等房间的各个角落翻了个遍,在未搜查到什么后,放开邓婆婆准备离开。邓婆婆这时才醒悟过来,跑出门外想叫保安员。没找到保安,邓婆婆又跑回去拽住光头男,拉扯到大门外。这时,光头男才说他是警察,向邓婆婆出示了警官证。 

  老太病发入院 

  邓婆婆不相信光头男前后不一的说法,就一把抓过证件,拉着光头男到一楼社区工作站核对其真实身份。5点左右,社区工作站人员打电话证实光头男叫唐杰,是中山市公安局一名刑警。 

  邓婆婆这时又惊又气,打电话告诉女儿熊女士,称有坏人闯进家中,可能想偷东西,现在她感觉身体很不舒服,让女儿赶紧回家。熊女士接到电话后就马上拨打110报警。等熊女士到达工作站后,惊恐万分的邓婆婆还在不停自言自语,说“强盗、坏蛋、骗子、什么警察”。熊女士看到母亲一副难受的样子,神色也不对。邓婆婆告诉她,感到头晕、胸闷、胸痛、心慌、站不稳,熊女士马上要求叫医生。 

  工作站叫来了社区医生,医生称病情严重,建议转附近的深圳市中医院治疗。熊女士马上打120叫来急救车。傍晚6点,在深圳市中医院,值班医生经过检查后初步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病情严重,马上展开抢救,并建议转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在辖区警察协调下,邓婆婆转到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ICU重症监护病房,ICU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冠脉综合征,但不排除“心肌梗塞”的可能,并立刻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警方进错房间 

  14日晚上7点,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社区工作站站长郑少波介绍,3月10日下午接近4点,中山市公安局一行5名警察在深圳市警方的带领下到达工作站。出示了相关证件后,中山警方说要抓捕个疑犯,疑犯住在南华村70栋某单元301房。 

  工作站调出301室的资料,告诉中山警方,301住户是深圳户口,在此居住多年,是常住人口,中山警方确认,疑犯就在70栋某单元301室。工作站就派了个工作人员为中山警方带路,在70栋某单元楼下,向警方指明方向后,工作人员离去。 

  郑少波告诉记者,中山民警事后跟他解释,进错房间了,后来在另一栋楼的201室抓到了疑犯。他事后发现那里是邓婆婆家那幢楼隔壁的一家酒店。 

  称在抓捕毒贩 

  据中山市公安局城区 

  分局刑侦队冯队长介绍,当时具体办案的是他们支队,但涉及异地办案,所以由中山市公安局与深圳市公安局通报沟通,与深圳市公安局一起行动。冯队长称,到深圳抓捕的是两个罪大恶极的毒贩。 

  3月10日下午,中山警方确定疑犯在南华村70栋某单元301房,在南园派出所民警和南园街道南华社区工作站人员的带领下,中山警方来到70栋某单元301房。冯队长承认警方行动时没有出示搜查证,解释抓捕和搜查不一样,而抓捕也要分情况,毒贩的危险程度比较大,怕惊动疑犯,也就没有出示证件。 

  冯队长称,中山市公安局的督察科、纪检委和法制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警方行动是否有过错,以调查结论为准。 

  ■律师说法 

  警方应负民事责任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的郑剑民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公安机关在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郑律师认为,中山警方在抓捕之前,首先应该进行前期侦查,确定疑犯是否有凶器,是否具有攻击性,评估警方抓捕的各种风险。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中山警方疏忽大意,其做法显得草率,而执法程序也很不严谨。况且开门的是一位68岁的老太太,更不具备攻击性,不属于紧急情况,必须出示搜查证,否则就是违法。中山警方没有出示搜查证,强行进入房间搜查,不仅主观上有过错(过失或者有意),行为上是违法的,而且邓婆婆惊吓过度引发疾病,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规定,警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