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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武宁检察院决定逮捕一贪污征地补偿款的犯罪嫌疑人
作者:袁相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37  更新时间:2009/3/30 18:02: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袁相峰 )2009年3月13日,江西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易某。

    经查,易某,现年52岁,逮捕前系礼溪镇太平村村委委员兼太平村五组组长,自2006年起武吉高速公路在太平村征收土地过程中,经该村村委开会决定易某负责武吉高速公路A3标段征地协调工作及征地补偿款的领取和发放等事项,2007年4月份,中铁十一局五公司武吉高速公路A3标合同段项目部征收太平村五组土地22.64亩,标准是1200元/亩包干征收,并规定项目部下属一工区承担60%,项目部承担40%的征地补偿款。易某分别从一工区领取16300元及从项目部领取了21734.4元(按2400/亩计算的40%),共计38034.4元,领到款项后,易某经手发放了23758.4元,给被征地的村民,余下的14276元被其侵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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