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重庆市巫溪县塘坊乡扎实推进社区矫正
作者:肖宗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51  更新时间:2009/4/23 9:11:32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海波

 
    法讯网讯(通讯员 肖宗海)“喂,塘坊司法所吗?我现在在贵州省织金县水泥厂做活,今天向你们汇报……”

    “你好!我在万洲区‘女人街’服装门市打工,我报告如下……”

    每周星期一,巫溪县塘坊司法所工作人员都会接到社区服刑人员从外地打来的电话,对他们汇报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装入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

    到目前为止,塘坊乡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人,均请假在县外、市外务工,塘坊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期间“约法三章”,严格执行“两个一”的管教模式,即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用电话或手机短信汇报一次,每月寄回一篇思想汇报材料,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如实报告司法所。变换工作地点、工种或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塘坊司法所安排专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打分,详细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月记录表》,月底按照《考核表》的内容,对社区服刑人员当月的表现量化打分,考核时每月加分封顶,不超过12分,扣分不保底,对于得分较低的社去服刑人员用电话或手机短信进行警告,指出存在的不足。如社区服刑人员向某今年4月由陕西延安到四川康定务工,司法所在得到报告的同时,要求向某将变换务工地点的原因及事情经过写成书面汇报材料寄回司法所。

    “我经常反思,自己过去的犯罪给他人造成了伤害,现在要认罪服法,服从司法所的管教,改过自新……..”社去服刑人员在月思想汇报材料上写道。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