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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带着杀人儿子自首
作者:黄河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点击数393  更新时间:2009/4/24 9:28:06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海波


  本报讯(记者 黄河) 昨日,南岸区警方将一个涉嫌抢劫杀人的少年转交九龙坡区警方。几天前,少年的父亲带着孩子自首。这是开展“破积案,追逃犯”战役以来,第一个到南岸区警方自首的杀人逃犯。

  2008年7月初,15岁的小晴(化名)应朋友之约从潼南县到主城玩。7月10日晚11时许,几人带着西瓜刀、匕首等,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附近先后抢劫两个摩的司机。由于第二个司机呼救,小晴等人情急之下,乱刀将对方砍死。此后,小晴逃亡四川、云南。

  “未成年人杀人会不会判死刑哟?”今年4月初,南岸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开展警务宣传时,一个男子上前轻声问。“不会。年轻人不懂事,自首还会轻判。”民警巧问:“带我去看看嘛,争取从轻处理。”

  男子言词闪烁。在民警追问下,男子轻叹一口气:“杀人的是我侄儿。”

  男子所说的侄儿就是小晴。民警联系上小晴的父亲彭某,不久,彭某从老家赶到南岸区公安分局。

  彭某告诉民警,他不知道儿子抢劫杀人的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就在民警为难时,民警接到一个老人打来的电话:“同志,娃娃杀人的事,能不能不上法庭啊?”

  打来电话的是小晴的爷爷。电话里,老人声音哽咽,他说家里三代单传,“他小,不懂事,我打他,今后绝对不会再干这种傻事,好不好?”

  “请一定从轻处理啊。”终于,在民警劝说下,彭某答应劝儿子自首。14日,彭某带着儿子出现在南岸区公安分局。彭某说,儿子头天回到重庆,和自己住了一晚,“那天晚上我都睡不着,我真的好矛盾。”

  据了解,在小晴9岁时,母亲离家出走。为了生计,彭某四处打工,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小晴全由爷爷照看。“缺少父爱母爱,也是孩子走错路的诱因。”一位心理专家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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