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褚凤德 胡艳春 李晓雨)悲观厌世,自杀不成,便杀他人,以求死刑。日前,由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宗某,被该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被告人宗某未当庭提出上诉。
现年24岁的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农民宗某,因性格孤僻,不善交际,觉得自己事事不如人,产生悲观厌世情绪,于2008年8月3日,偷偷拿走父亲的银行卡,先后到泰安、蒙阴等地游玩。同年9月9日,宗某在蒙阴县蒙山风景区游玩后,打算一死了之,便购买了大量安定片和一把菜刀,计划如果自杀不成便杀死他人以求获判死刑。当晚,宗某服用了其购买的全部安定片,结果自杀未成,次日早晨,宗某到蒙阴县汽车站门口乘座王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县城景观大道凤凰路中段时,趁王某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砍击其头部、背部等处,致被害人王某轻伤。因王某奋力反抗并报警,宗某当场被警方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