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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续11年签订综治责任书 书记省长分签第一层-新闻资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62  更新时间:2009/6/12 10:20: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图为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与南平市委书记雷春美签订综治责任书后握手。  黄凌志摄 

  法制网福州1月7日电 记者郭宏鹏 今天晚上8点整,福州西湖宾馆清风厅灯火通明,2009年福建省9个设区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仪式正在这里举行。出席仪式的福建省领导有:省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卢展工,省长、省综治委第一副主任黄小晶,省委副书记于广洲,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人民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卢展工在同设区市党政领导签订责任书后作了讲话,他强调了四点,一是综治有效,体现在去年全省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再创历史新高,综治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创新,综治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务必清醒,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看到当前经济发展挑战加大、社会风险因素增多、各种矛盾碰头叠加的严峻复杂形势,充分认识发展是第一民生、安全也是第一民生,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综治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重在责任,责任书突出的就是责任,责随职走、心随责走,要忠诚履职、尽心尽职、勇于负责、敢于问责,进一步加强综治责任制建设;四是加强合力,综治突出的就是合力,方方面面要在认识上、工作上、体制机制上形成合力,做到综合协调、互动联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创造和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在签订仪式上,省委常委徐谦代表省综治委通报了《2008年福建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副省长张志南宣读了《2009年福建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责任书对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四个方面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严防发生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治安安全事故。实现“三率”(党委政府重视率、平安建设知晓率、社会治安满意率)稳步上升。

  最先走上台与卢展工、黄小晶签订责任书的是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市长郑松岩,他们神情庄重地在责任书签下自己的姓名。袁荣祥表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回去后与区、县(市)党政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责任落实,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出现影响社会安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严格综治领导责任追究。

  会上,还向省综治成员单位下达了综治责任书。

  据悉,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综治工作,综治委的规格高,省委书记亲自担任综治委主任,省长担任第一副主任。从1999年开始,已连续11年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设区市党政一把手签订综治责任书。以落实责任书为龙头,把综治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为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福建省有92.8%县(市、区)、97.1%乡镇(街道)、95.2%村(社区)达到了平安标准,连续几年在全国年度综治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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