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孙华云)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和市局《关于乡镇派出所履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渝公发[2009]109号)精神,提高派出所民警处理交通事故能力,进一步规范乡村道路交通管理。7月1日15时,丰都大队组织全县12个派出所分管交通领导和民警进行了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培训会。
培训会由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长吕川建主持,副大队长代桂祥主讲。
培训会上,副大队长代桂祥首先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重要内容,然后对前期事故现场勘查、后期事故处理、法律文书的制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着重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范制作、认定时限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步骤和要求进行了强调,提出了在每一个步骤中重视证据的重要作用。
最后,全体参训民警观看了道路交通轻微事故处理的光盘,让大家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8种情形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