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广东“假币村”10年判刑49人 让孩子辍学造假币
作者:洪奕宜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351  更新时间:2009/7/27 16:05: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粤东假币调查

  假钞歼灭战

  朴实的农民卖掉家里唯一一头牛准备治病,谁知换回来的竟是假币;街头卖报纸的大爷收摊时,为数不多的几张百元大钞竟是假的;的哥开了一天的车,收工时才发现“收获”了好几张假钞;就连最为信任的ATM机,吐出来的也是假币……

  人民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是,一不留神,手上的钱却成了不值钱的废纸。这些以假乱真的废纸,从哪里来?又流到哪里去?

  近日,汕尾陆丰市、揭阳市惠来县、汕头市潮南区、广州市白云区被确定为广东第一批假币犯罪重点地区进行为期半年的综合整治。粤东反假币所面临的艰巨任务不言自明。

  假币村的黑色岁月

  提起假币,有人马上会想到陆丰湖东镇的华美村。5700多人的华美村自1998年以来,因制贩假币而被捕判刑的就有49人,其中2人被枪决。

  由单一的海上贩运入境发展到自制自贩,产、供、销“一条龙”,从极个别的犯罪分子参与发展到分工合作的家庭式作坊,华美村曾是粤东地区假币犯罪的一个典型村落代表。

  活络人物充当假币制售网络中的组织头目与中介角色,负责接货、出货、召集人员加工和进行“技术指导”;他们的订货老板是神秘的村外人,几乎很少公开露面;一张张“制作精良”的假钞,部分工序非常简单,一些文盲半文盲的家庭妇女、老人甚至小孩就可以完成。

  在粤东地区的村落里,散落着不少来料加工手工艺品的家庭小作坊,祖祖辈辈的人靠勤劳的双手挣钱补贴家用,盖起洋楼、买了小车。而他们当中,有的小作坊悄悄地接过半成品假钞,加金属线、盖人头像水印、熨平———完成这套二次加工工序,通常需要全家老小一起上阵。

  随着假币“订货”的增加,甚至出现了几家联合起来的“集团军”:堂兄一家负责进货,搬运,堂弟一家负责“主战场”的加工,最后托付给表叔联络外卖,在他们看来,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为了提高加工的数量,有些家长甚至会把尚在读书的孩子也叫来帮忙,甚至干脆让孩子辍学。

  很多人以为做假币可以赚很多钱,事实上,这个“活儿”不仅谈不上“利润丰厚”,甚至还有些“苛刻”。记者在揭阳、汕尾等地采访了解到,一户人家一天一夜不停加工假币,顶多也就挣个两三百块钱,而且不可能长期都有这样的订单,有时候一个月都等不到一次。

  “很多群众都不知道二次加工假币是犯罪,以为一天能够加工赚一两百块钱,是一种谋生手段,实际上,这也是伪造货币罪的一种,起刑点是很高的。”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徐文海对记者说。

  抹不去的灰色童年

  印制、加工假币不是一条快速致富的道路,相反,还要冒很大的风险。

  在陆丰华美村一户普通的农家里,78岁的卓妈妈还常常被梦魇惊醒,一想起噩梦一般的过去,老人家就禁不住老泪纵横,自言自语地念叨:“都散了,散光光的,老大没了,老三也没了……”

  卓妈妈的3个儿子均因造假币被捕,大儿子和三儿子被判死刑,二儿子被判死缓,家里一下子少了三个青壮年劳力,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连小孩读书的钱都凑不齐。如今,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老人的女儿带着稍大一点的孩子在外面打工,寄回家里的钱刚够家里几口人的基本生活开销。

  当年这个因假币而闻名的华美村,如今已被列为广东省劳教系统的帮扶点。这个村庄正在借助时间一点一点冲淡曾经的污迹。

  最让人揪心的是孩子。记者在汕尾、揭阳等地方采访时发现,一些家庭父母锒铛入狱,剩下年幼的孩子,或与老人为伴,或孤零零兄妹几人,早早就辍学打工。而家庭出事之后,这些孩子多半变得沉默寡言、自卑感极强,不愿与外界打交道,在这种环境下,心理极易畸形。

  不久前,揭阳警方在惠来县捣毁一家庭作坊制假窝点,抓获的嫌疑人中有一名17岁的少年,刚刚参加完中考。“这样的场景我是很不愿意看到的,每次我的心情都十分矛盾,恨他们,又同情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揭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陈卢荣将嘴里的烟狠狠吸了一口。

  粤东打击造假窝点

  对假币犯罪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歼灭战”!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假币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身处反假币的主战场,广东警方更是加大警力、经费、装备投入力度,实施多警种联合作战,严打假币犯罪。

  记者在粤东采访的时候,揭阳警方刚刚印制完成上万份《追逃通告》,准备张贴到辖区各个村落尤其是惠来等重点地区。据悉,这是揭阳建市以来首次采取如此大规模的悬赏通告,共追逃21名涉嫌假币犯罪在逃人员,警方还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在9月15日前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的,奖励两万元。

  打击假币犯罪需要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印制假币窝点的,最高奖励20万元;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侦办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变造货币案件的,最高奖励15万元;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重大假币案件的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千元至2万元。

  广东警方打击假币犯罪的强大攻势让不少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在粤东,甚至有犯罪分子悄悄将假币扔到湖里;有的家属规劝自己的亲人投案自首。在过去,这些情况几乎很少出现。如今年4月10日,被揭阳警方抓获的惠来籍制贩假币犯罪嫌疑人阿明的妻子阿娇,主动将未被警方掌握的213万元假币上缴给公安机关。阿娇说,丈夫已经犯了错,自己再不识字、再不懂法,也不能一错再错了。

  “贩卖假币”成新战场

  假币犯罪的手段时时都在更新,就像最早时从走私假币入境发展到后来的自制自贩,直至如今产、供、销“一条龙”。一些重点地区的假币犯罪“链条”也发生了变化,最明显的如陆丰地区,由过去的“加工链”发展到“销售链”,这一点可从汕尾警方上半年破获的假币案件类型比例看出:陆丰端掉了一个假币二次加工窝点,这是今年汕尾破获的唯一一宗伪造货币案件,为历年最少;而其他11宗案件都是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

  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汕尾警方加大打击制假币犯罪力度、极大地压缩了制假币生存空间有关,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加工窝点向周边及省外转移、而将假币运到陆丰一带来中转销售的新情况。

  “从破案难度看,伪造货币有固定地点,有机器设备、印刷纸张、技术人员等必要条件,侦查线索途径较多,而运销假币的隐蔽性、流动性、跨区域性较强,撒网难度大。”汕尾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曾少庭告诉记者。

  

  ■量刑难

  制贩者屡教不改

  重复犯案增多

  公安机关严打假币犯罪所面临的另一大问题,是遭遇法律量刑的难题。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制贩假币是严重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但2007年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慎用死刑之后,假币犯罪判死、重判的案例明显减少。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以汕尾为例,1999至2004年,因伪造假币被判死刑的有39人,而2004年至2009年5年间,判处死刑的只有一宗。

  “我们这几年抓获的疑犯中,不是有前科,就是以前的漏网之鱼,不少还是累犯。”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钱波告诉记者,曾抓了一名嫌疑犯,审讯后才发现,其本人竟然身负4宗假币案件!“如果犯罪成本远低于犯罪所获的利润,那法律对犯罪分子究竟有多大的威慑力?这就值得思考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