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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县司法局“四项措施”确保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达标
作者:石大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9  更新时间:2009/8/6 9:43: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石大勇)今年以来,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推进司法所建设“上档升位”,全面完成服务“平安重庆”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着力创造一个完善的办公环境。丰都县司法局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协商,将地理位置最好的房子调整安排给司法所做办公室,办公用房面积达120m2,同时购买添置了桌、椅、档案柜、沙发、饮水机、文件夹等日常办公用品,使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是制定标准和完善职责制度并规范上墙。丰都县司法局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基层司法所职责制度,司法所实现了“三个公开”、制定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和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九项职责,并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网络图、工作流程图,做到了“六统一”、具备了“五有”、建立了“四项制度”、张贴了“三表”。

    三是配齐三种现代化自动化办公设备。围绕“平安重庆”建设目标任务,县司法局为司法所协调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三台现代化办公设备。并给各乡镇司法所统一安装一部座机电话,方便人民群众联系。

    四是严格考核确保规范化司法所一次性达标。丰都县司法局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纳入司法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作为评行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一次性验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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