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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干部选拔泄密后续:组织部副处长散布谣言
作者:生活新报  文章来源:生活新报  点击数450  更新时间:2008/6/28 8:54: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云南玉溪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发生泄密事件经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事件当事人李冬梅在博客上发表了声明。李冬梅说,戴着黑帽子活下去很痛苦,她想要的是清白。  
 
考察结果不符合事实

  《云南玉溪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发生泄密事件》在网络传播后,李冬梅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本次玉溪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考试,至今已逾一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及家庭承受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由于我有‘经济问题’‘作风问题’‘政治问题’的谣言铺天盖地‘满街都在流传’,致使我69岁的母亲多次病倒。事情发展至今,一个副县处级职位对我们一家已经毫无意义。”

  虽然如此,但李冬梅还是为自己进行了申辩。她对文章中有关部门“考察中发现无论群众认可度还是工作成绩,李冬梅都不如第二名”的说法表示异议。李冬梅认为,文章中“到峨山工作不到一年,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明显不足”的说法也非常牵强:“如果该职位确实有此基层工作经验的要求,为什么当时不在招考公告中提出相应资格要求?照此说法,本职位考生凡是没有基层锻炼实践经验的,都是所谓‘陪考’?这让人不得不怀疑。”

谁给李冬梅戴上“黑帽子”?

  “泄密事件”公之于众后,李冬梅表示自己无法猜测到今后的境遇,她只是不想再戴着“黑帽子”活下去,想证明自己的清白。

  那么,到底是谁给李冬梅戴上了“生活问题”、“经济问题”、“作风问题”、甚至“政治问题”的“黑帽子”呢?这些“黑帽子”是否真有其事?

  据李冬梅回忆,2007年9月,她因巨大压力忽然休克住院,其母亲和丈夫气愤之下找到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询问市委组织部个别中层干部散布的谣言有何依据。针对此问题,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答复,市委组织部某副处长等人散布谣言是个人行为,与组织部无关,但李冬梅作为领导干部要有心理承受力。

  李冬梅在博客中说,《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第二条明确规定组织人事干部不得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但在市委组织部领导嘴里,组织干部散布谣言竟变成了“个人行为,与组织部无关”。“言下之意是我住院是因为心理承受力不够强,市委组织部某副处长等人散布谣言的行为倒成了故意考验我的心理承受力了。”

有关部门拒绝接受采访

  李冬梅表示,玉溪市委组织部该领导的恶劣态度及答复,是促使她和家人持续举报的重要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26日记者致电玉溪市委宣传部,提出希望进一步了解和证实玉溪公选处级干部“泄密事件”时,外宣办干部表示网络上的报道已经很清楚,目前没有任何最新进展;而市委组织部的干部则以“领导不在”“不清楚”为由,挂断了电话。
  随后,李冬梅接到了峨山县委组织部以及相关部门的电话,但李冬梅拒绝透露电话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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