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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检察院:绿色通道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作者:褚凤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71  更新时间:2009/10/26 7:56:4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褚凤德)日前,山东省蒙阴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公某某向监管干警提出要约见检察官,我院驻所检察室立即安排检察官约见,根据公某某反映的情况,与有关办案单位沟通协调,依法返还在押人员的合法财产,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押人员公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据公某某反映,其被公安机关拘留时,打工收入的近2000元人民币被扣押。期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其合法财产没有被返还,所以才要求约见检察官。约见后,驻所检察室迅速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了解,落实情况后,建议有关部门将公某某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

    次日,公某某手捧返还的1999.90元打工款激动地说:“检察院实行的‘绿色通道’,确确实实的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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