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许明文)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重庆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疑难纠纷预警报告制度。坚持周报告和重大纠纷及时报告制度,对经多次调解没有得到化解或有效控制的矛盾纠纷,列为重大疑难纠纷,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报告预警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疑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调处工作,做到“一包到底”。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疑难纠纷回访制度。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对履行情况进行回访。未按协议履行的,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当事人履行,确保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建立重大疑难纠纷登记备案制度。各乡(镇)调委会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填写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落实及回访等情况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