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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健全五项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1  更新时间:2009/12/7 10:27: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以来,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出台措施,积极健全五项机制,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以司法所、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为主导,村(居)委会维稳站为中坚,村、组民调中心户为基础,其他专业调解组织为补充的矛盾纠纷排查体系。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兼职人民调解员、志愿者调解员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全面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有效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信访、林业、国土、电力及群众自治组织的调解资源,形成全社会参加的“大联动、大排查、大调处、大服务”的调解工作新格局。

    三是健全以人为本的信访机制,广泛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做到经常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助到位”的工作要求,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矛盾纠纷。

    四是健全矛盾纠纷稳控机制,完善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村级调解组织实行“一周一排一上报”,乡镇实行“一月一排一上报”,对偶发性事件以及其他有可能造成矛盾激化升级的倾向性、苗头性矛盾隐患第一时间上报。

    五是健全矛盾纠纷考核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一般民间纠纷三日内调结,重大民间纠纷一周内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一个月内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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