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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采取五项措施为农民工维权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9  更新时间:2009/12/31 11:36:1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今年来,重庆市秀山县出台五项措施,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秀山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县建委、县民政局、县信访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确定两名同志负责日常事务,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加强网络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以镇乡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县城社区居委会为依托,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2个;同时,在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商局、信访办、妇联、残联、工会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整合部门职能资源、上下左右联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体系。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手段。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制订了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回访等工作制度和案件质量、档案管理、经费保障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实际,出台了《秀山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暂行办法》,保证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速办援助案件。为切实方便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及时指派律师为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特殊情况下不能全面提供案件材料和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坚持特事特办和能快则快的原则,可先予受理,后再补办相关手续。与此同时,还专门设计制作了“法律援助卡”,上面印有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利用县电视台、《秀山报》、秀山县政府网等网络媒体,开展法律援助知识专题讲座,重点宣传《法律援助条例》以及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尤其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受援条件、办理程序、费用和机构布点、工作场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扩大了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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