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石大勇)重庆市丰都县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六个明显”成效:
一是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丰都县委、政府连续七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心工程”予以推进,并决定从2009年起每年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县委政府给予表彰。
二是宣传力度明显加强。全年开展法律援助大型宣传活动4次,接受咨询数万余人次,12348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220次,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进一步。
三是制度建设明显完善。制定完善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助办法和标准;建立法律援助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降低办案成本和维权成本;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管理和案件质量管理制度。
四是工作力量明显增强。工作体系进一步延伸,依托工会、信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及乡镇司法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部)38个;工作力量进一步壮大,现有法律援助工作者25名,同时,要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每人至少办理2件援助案件。
五是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达30余万元,同比增长13%,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工作补贴,调动了办案积极性。
六是服务民生明显发挥。2009年,该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受理案件678件,已结案件489件(其中,农民工援助案件247件),同比增长16%,占400件目标任务的122%,受援助人数为704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66.16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应援尽援”目标持续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