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崔玉平)2010年1月29日10时50分许,包头东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开展查缉比对工作过程中,一男子自称李某,经户籍 核对与本人不否,经进一步核查,该男子提供了真实姓名,经上网查询,确认该男子为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安分局上网在逃人员李某。
一年前,该男子李某在乌海打工,为了争夺一女子,在海勃湾西湖被另一名男子纠集一群人群殴,情急之下,李某用刀将其中一男子捅伤,造成被捅伤男子胃府破裂,急性开放胸部损伤。
李某杀人后逃跑,被地方公安机关上网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