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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以“五好”为标准,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0  更新时间:2010/2/3 13:38: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2010年,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提出以学习理论好、精通业务好、作风深入好、廉洁自律好、团结协作好为标准,采取教育培训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作风建设和专项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战斗力。首先,大兴调研之风。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搞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形成调研文章,确定工作思路。其次,积极改善领导决策方式。自觉做到“三不”,即:没有调查研究不轻易决策,没有科学依据不轻易决策,没有周密思考不轻易决策。再次,对领导干部实行实绩考核。坚持分工负责制,明确班子每位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局领导和司法所长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年终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依据考核办法兑现奖罚。

  采取“三个结合”,加强“五项教育”。即: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办培训班与鼓励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对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思想观念、政策理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态度五个方面的教育培训。年终对每名干部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推行干部职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拟修改制定《司法局议事细则》、《工作考勤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学习培训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20多项制度。在法律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执业公示制度,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以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先后将组织司法行政队伍开展“促进执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和“整风纪,树形象”、“ 企业服务年”等专项集中教育活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争先创优、典型带动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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