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在工作中探索建立个案调解“六步工作法”,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真情相待,稳“情绪”。要求调解人拿出“真心”、用出“真情”,根据当事人的性别、年龄、文化层次、道德素养等不同因素,因时制宜采取不同对策措施,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二是法制宣传,明“事理”。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贯穿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法律意识,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宣传人民调解依法调解的原则和人民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让当事人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人民调解并不是无原则的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完全可以实现公平和正义,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基础。
三是深入细致,摸“实情”。调委会受理个案后,通过一听、二访、三查、四析,掌握实情,研判性质。即:细听当事人的陈述,专访知情人,查验有关证据,综合分析事实真相,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通情达理化解矛盾。
四是多方协调,凝“合力”。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调处疑难纠纷,分三步走:一定性质,确定调处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二定责任,确定该纠纷中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三定措施,制定调处该纠纷的具体措施。
五是依法调解,维“权益”。在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个案实际,灵活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分清类别,找准“曲直是非”,依法调处;居中协调,在合情合法的基础上运用双方能接受的“折中方法”力求达到共识;多措并举,尤其对重大凝难案件的调处,要部门联动、上下配合、左右协调、灵活调处,分析双方各自利益,妥善灵活化解矛盾。
六是调防结合,促“长效”。按照“立足于早、致力于控、着力于疏、处置于快、确保于安”的要求,结合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环境污染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的优势,做到矛盾纠纷早抓预防、细抓排查、狠抓化解、实抓稳控,严抓落实,防止矛盾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