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3月1日,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兴隆坳村党总支部书记符佐仲高兴地告诉笔者说:“在‘党员活动日’学习农民身边的法律知识,不仅提高了党员素质,还能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一起依法办事!”
去年以来,秀山县司法局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思路,以每月1日的全县“党员活动日”为载体,开展了“法律进农村、党员带头学”活动。该活动邀请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党员讲解《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农业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村、农业、农民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该局自编的《农村法律知识读本》,把学法用法的平台建在了农村党员干部的中间。
“法律进农村、党员带头学”活动的开展使秀山县农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参与村级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三学三比”(学理论、比素质,学法律、比知识,学技术、比能力)的热情空前高涨。广大农村党员纷纷热心帮助农民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协议,一批影响农村稳定的土地纠纷等“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受到了农民的普遍好评。党员成了“法律土专家”,群众争当“法律明白人”,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