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颜建全)日前,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外管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一名村妇试图弄虚作假骗领护照的行为,同时对其进行了出入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事发于3月2日。这天下午,该县某旅行社向公安出入境外管民警报告,称有一名村妇在该旅行社咨询出入境事宜时,流露出试图弄虚作假骗领护照的念头。接报后,外管民警迅即赶到该旅行社开展相关工作。
经过外管民警的耐心开导,这名村妇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这名村妇的丈夫在国外务工,这次她打算带三女儿出国探望丈夫,可是由于某种原因,其三女儿在当地没有常住户口,按照规定,无法申领护照。她便产生了用二女儿的户籍资料弄虚作假为三女儿申领一本护照的念头,可又没有把握,便来到旅行社咨询。
在了解到实情之后,外管民警告诉这名村妇,弄虚作假骗领护照这是我国的法律所不容许的,外管民警告诉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并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还规定,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入国(边)境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非法护照由公安机关收缴。外管民警还告诉她,公民参与出入境活动,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决不能以身试法,做出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的事。
在外管民警的开导和教育下,这名村妇对试图弄虚作假骗领护照的错误念头有了正确的认识,表示一定要严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参与出入境活动。这名村妇还对外管民警的宣传教育再三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