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通讯员 周卫江 发自山东寿光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妻子在卷走了全部的家庭财产后,同他离婚,只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年幼的孩子由他抚养;
这是一个可恨的人,只因为一些琐事,他竟然要将对方绑架出来后,放在柴堆中活活烧死;
这也是一个可悲的人,在行凶未果后,他被雇请的帮凶敲诈勒索,最终却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案发凌晨紧急求救
2010年3月1日凌晨5时许,虽说已是初春季节,但对于北方小城——寿光来说,天才刚蒙蒙亮。为确保辖区的治安,已经在外边巡逻了一夜的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营里派出所的民警们,刚刚用热水洗了一把脸,以驱走疲惫和阵阵睡意。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值班民警快速将听筒抓到了手里,听筒中传来一阵虚弱而又急促的声音:“快来救救我,有一帮坏人敲诈我10000块钱,不给他们就弄死我!快点来啊……”警情就是命令!职业的敏感让民警们感到这起案件非同小可。于是在问清楚报案人详细地址和嫌疑人人数后,民警们一边迅速带齐装备赶往现场,一边向市局刑警大队作了案情汇报,并寻求支援。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地址,民警们很快就赶到了报案人张华明所在的村庄——寿光市营里镇某村。张华明早已等候在村头,不知是天气过于寒冷还是害怕的缘故,张华明的身体一直瑟瑟发抖。“你们可来了,那几个坏蛋折腾了我大半夜,正在我家里睡觉呢。”看到民警的身影,张华明激动地嘴唇直哆嗦,话也说得不连贯。“你们看,那帮坏蛋们用刀子捅的我身上,多亏我穿的衣服厚实,他们想杀了我呀!”确实,张华明的衣服上有多处利器刺破的痕迹,可以看出,这是一帮心狠手辣的狂徒。
民警合力勇擒歹徒
由于犯罪嫌疑人有4人之多,并且手中还有匕首等凶器。为保证抓捕人员的安全,确保这次行动的一举成功,不为社会留下治安隐患,带队民警并没有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抓捕,而是在向张华明详细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在房间内的确切位置后,制订了严密的抓捕计划,确定了每位参战民警的抓捕目标。
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为了不打草惊蛇,一位参战民警与张华明悄悄靠近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房间:三名嫌疑人挤在一张大床上、另一名嫌疑人则躺在沙发上睡的正香。通过观察,可以确定嫌疑人还没有觉察到民警的到来。于是,先由张华明轻轻地回到房中,打开房门并按预定暗号发出信息后,早已严阵以待的民警们如猛虎下山,快速扑向指定目标。这时,四名嫌疑人还正在熟睡中,由此可见他们的张狂程度。沙发上的嫌疑人最先警觉,但在训练有素的民警面前,还没有来得及反抗,就一齐落入了法网。
嫌疑人共有4人,其中一人身藏一把十几公分的单刃匕首。在抓捕时,这名嫌疑人的右手已经抓到了刀把上,可以说极度凶险。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强,男,22岁;李海,男,17岁;张新,男,16岁;赵国,男,16岁,四人均为寿光市田柳镇人。
突遭婚变引发恶念
报案人叫张华明,现年35岁。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母亲慈祥,妻子贤惠,还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八岁儿子。平时,张华明在一家捕捞公司上班,妻子在家操持家务,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引来无数羡慕的眼光。
事情还得从2008年以前说起,为了贴补家用,要强的妻子杨春华在镇区找了份临时工作,但悲剧也就从此开始了……
邻村的王仁明在镇区开了一家饭店,由于经营有方,饭店的生意一直比较兴隆。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当王仁明遇见杨春华后,不禁对杨春华的姿色垂涎欲滴。在王仁明的一再纠缠下,杨春华也逐渐对比自己丈夫“有本事”的王仁明产生了好感,于是很快两人便勾搭在了一起。对此,老实而又内向的张华明一无所知,直到杨春华提出离婚。
为了挽回婚姻,也为了年幼的孩子,张华明多次恳求杨春华,但杨春华始终不为所动。在这期间,张华明发现,自己多年来积攒的10万元现金早已被妻子偷偷取走,三万元的保险单也不知去向,至此,张华明算是领教了“最毒妇人心”的厉害。最终,两人还是在2008年被判决离婚。
事情的起因是在两人离婚后不久,由于挂念自己的儿子,杨春华在看望儿子时,与张华明的母亲发生争吵,厮打中,张华明母亲的右手腕被杨春华打断,对此,老实的张华明选择了忍气吞声。在他的心中,对妻子杨春华还怀有深厚的感情,为了年幼的孩子,也为了这个家,张华明还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打动妻子,让妻子回来,重新组合这个家。
自离婚后,张华明始终不想也不愿接受妻子改嫁他人这个事实。他一直以为,曾经让自己这个家充满温馨的妻子一定是受到了王仁明蒙骗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为此,张华明多次找到王仁明并一再发生争执,但每次都没有占到便宜,而且一再受辱,并且王仁明还扬言,要“弄”死张华明。
2010年春节刚过,心理以逐渐走向极端的张华明“恶向胆边生”,产生了“你不让我活,不如我先杀了你”的念头,决定找机会将王仁明从家中绑架出来,然后捆在柴堆中活活烧死,以解“夺妻之恨”,并在所住村子南边一处偏僻的地方预先准备了一堆棉花杆子垛成的柴堆。
雇凶帮忙引狼入室
由于怕自己一个人不是王仁明的对手,张华明决定出钱雇佣几个人帮自己施行杀人计划。这时,他想到了在社会上混出一定名堂的表侄王强,在电话联系了王强并向王强讲出了自己的计划后,张华明让王强尽快找几个人帮自己杀掉王仁明。但张华明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表侄王强其实真正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这些年来可谓是劣迹斑斑:
2008年5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0年1月14日,又因盗窃罪被寿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在家。
按说经过公安部门的多次处理,王强应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其固有的劣性却让他一步步继续走向犯罪的深渊:
2008年8月份左右,正是王强缓刑期间,但他毫不珍惜这个机会,独自一人到寿光市区某网吧门前盗窃两轮摩托车一辆,转手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熟人于某;
2008年9月份左右,王强又与另一同伙王新(在逃)在寿光市原北洛镇驻地某企业处盗窃两轮摩托车两辆,并以1600元的价格卖给了熟人李某;
2009年10月份,王强又再次伙同另一同伙毛勇(在逃)在市区某网吧门口盗窃两轮摩托车一辆,以8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熟人王某。
盗窃只是王强劣性的一面,真正可恨之处是他随后的敲诈勒索:
2010年1月16日,王强、毛勇两人找到王某,以摩托车主发现为由,在没有退还车款的情况下,将摩托车从王某处骑走,转手又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然后又再次伙同李海、王文(在逃)、王军(在逃)以告发王某收赃为名,敲诈得王某现金3000元;
2010年1月20日,王强伙同李海、王文、王军、王超(在逃)找上于某,以相同的借口,敲诈得于某现金10000元;
2010年1月29日,王强伙同李海、王文、王军、王超找上李某,再次以收赃为名对李某进行敲诈勒索,因李某实在拿不出钱来,因害怕李某被逼急了报警,最后由李某从同事处借得200元现金交给王强后了事。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让张华明觉得自己的报仇计划有了希望。其实,王强根本没有打算也没有胆量干杀人放火的勾当,只不过是为了从张华明手中弄点钱花花。也就是从这时起,张华明的恶梦开始了。
计划不成反遭敲诈
2010年2月28日下午1时30分许,王强带着李海、张新、赵国三人在寿光市区一路口与张华明见了面,并谈妥事成后张华明给四人10000元现金作为报酬。其后,张华明坐客车先行回了家。当日晚上5时许,王强乘坐一辆黑出租来到张华明家中,说是先到到王仁明家中看看王仁明在不在家,以便实施计划。临走时,张华明还特意带上了一顶摩托车头盔和一把斧头,以备作案时用。晚上7时许,在王仁明家附近转了一圈后,王强就带着张华明来到了自己某城中村租住的房间内。看到下午见到的三个青年都在,张华明不由得心中一阵高兴,觉得自己的计划就要实现了。
没想到高兴劲还没过,张华明就掉进了冰冷的深渊,王强等四人凶神恶煞般的告诉张华明,马上拿一万元钱的“封口费”,不然就到公安机关告发张华明故意杀人。这时张华明才知道落入了自己表侄的圈套。看到张华明迟迟疑疑的样子,三名青年人上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并用匕首接连捅了张华明几下,好在张华明穿着厚实,才没有受到大的伤害。直到张华明答应给四人5000元“封口费”,三名青年人才停了手。
在张华明答应拿钱了事后,当天晚上,四人押着张华明来到家中,让张华明第二天到银行取钱。没想到,3月1日凌晨3时许,四人再次变卦,又将封口费涨到了10000元。在看到张华明推三阻四后,四人又开始对张华明拳打脚踢,李海也拔出匕首向张华明身上乱刺,逼迫张华明答应。在四人的淫威下,张华明只得再次答应。
3月1日凌晨5时10分左右,张华明借口回母亲家吃饭,从家里溜了出来。在路上,张华明越想越不对劲,在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后,决定报警向警方求助。
恶梦结束终吞恶果
目前,王强、李海、张新、赵国等四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寿光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而张华明也在遭受了身心的双重打击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最终吞下了自己种就的恶果。
(文中除民警外,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