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张卫星 张赞红)河南灵宝市大王镇北村村民樊某,因犯抢劫盗窃罪于1991年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0年2月,樊某刑满释放。
大王镇刑释解教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樊某即将回归的通知后,及时启动镇村组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一方面指导樊某户籍所在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立即联系樊某家人,告知樊某刑释时间,以便在樊某释放时,其家人第一时间接樊某回家,使其感受亲情的温暖,减轻其重新踏入社会的忐忑感;再者,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建立樊某个人档案,以便日后加强监督、有效管理;第三,在樊某回归后及时进行回访,认真了解樊某思想生活状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其重树生活信心,避免重新犯罪。考虑到樊某入狱时间较长,家里住房倒塌,其回归后,吃住都成了问题,思想压力肯定很大。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不仅对樊某回归后的不良情绪给予及时疏导,积极主动协助其到公安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还为其创业提供指导性意见,并且与村委协商,将村部原有的两间房子让樊某和其母亲暂住,同时给予樊某200元钱和一袋面作为临时性生活救济。
目前,樊某从事建筑工作,收入稳定。感受到社会温暖的樊某对镇、村安置帮教工作深表谢意,他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好好做人,用自己的行动积极回报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