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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三抓手” 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工程”
作者:刘会健  文章来源:fzkx.net  点击数311  更新时间:2010/5/7 10:22: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信息员 刘会健)近日,重庆市巫溪县司法局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三抓手”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工程”。

    以“人民调解”为抓手,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四抓”,做到“二清、三防、四得、五不”。一是抓排查,做到“二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员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二是抓调处,做到“三防”。抓矛盾纠纷调处,做到“应调尽调”。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生;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三是抓建设,做到“四得”。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和方法,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四是抓落实,确保“五不”。抓排查调处责任落实,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组(社、居民小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区县,本地区不出现上市进京上访”。

    以“法制宣传”为抓手,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法治巫溪”、“民主法制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作为强化基层民主建设和创建平安区县的基础性工作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法律进监所、法律进中介”活动,增强和努力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全面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发挥普法宣传典型示范作用;全面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制示范学校”等“细胞”创建活动,全力助推法制化社会进程。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安置补偿条例》、《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以“法律服务”为抓手,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努力满足“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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