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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睦起干戈,人民调解化玉帛
作者:龙艳丽  文章来源:法讯网.com  点击数280  更新时间:2010/6/28 9:45: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 (信息员 龙艳丽)2010年3月1日,新年刚过,重庆市开县白鹤街道司法所来了一位大肚子的女孩,此人一脸稚气,身体单薄,一进门就泣不成声。司法所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以后得知,此女姓彭,是白鹤街道高楼村村民,已怀有7个月的身孕,其丈夫陈某是同街道天祠社区村民。彭某的丈夫陈某几次当着自己姐姐的面对她实施暴力,更怀疑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彭某哭着说要与陈某离婚,将孩子引产。

    司法所助理员江某了解情况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向天祠村支部书记,高楼村委会主任以及男方陈某核实了相关事实情况。原来彭某与陈某与去年正月十二认识,三月十八便举行了婚礼。双方是自由恋爱,但是由于结婚仓促,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加上女方比较懒惰,不顾家,时常住在表姐家不归招致男方打骂。2009年11月8日,女方更是带上亲戚到婆婆家与婆婆大吵大闹,并发生肢体冲突。

    司法所了解到事实真相后,会同天祠社区党支部书记,高楼村委会主任联合进行了调解,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对双方进行了劝说和批评,指出双方在处理婚姻关系中都存在过错,作为妻子的彭某既然已经嫁为人妻,就应该履行一个妻子的责任,勤俭持家,孝顺公婆,不应该与婆婆大动干戈。作为丈夫的陈某应该多加照顾怀孕的妻子,不应该在妻子的家人面前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伤了妻子的面子。与此同时,调解员还反复强调了离婚后对女方的身心伤害问题,指出夫妻关系还没有到感情完全破裂的地步,男方表示只要妻子改掉过错就愿意和妻子重修旧好。调解中,调解员还讲解了《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理结合,使男女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都表示以后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孝敬父母,和谐相处。目前,彭某与陈某夫妻和睦,家庭和谐。

    至此,一件婚姻家庭案件得到顺利解决,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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